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大多数公寓以租赁产权(Leasehold)的形式出售,也就是说,买家拥有的是在固定年限内居住和使用该房产的权利,而非土地本身。在这一安排下,租赁产权业主可能需要每年向拥有土地的永久产权(Freehold)持有人支付地租。具体金额以及调整方式,均在最初的租约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过去,部分租约中设有地租递增条款,允许地租每隔一定年限翻倍,这给抵押贷款机构带来了顾虑,也使房产转售变得困难。目前,英格兰和威尔士已立法限制新设立的住宅租约可收取的地租,但年代较早的租约仍可能保留原有条款。具体的法律情况取决于所涉租约本身,应由合资格的事务律师(Solicitor)审阅。
举个实际的例子:若干年前签订的租约可能约定每年地租为二百五十英镑(£),并且每十年翻一倍。有些抵押贷款机构不会向带有此类条款的租约房产放贷。因此,在产权转让法律服务流程中,务必在交换合同之前仔细审阅租约条款。
为什么这对海外买家很重要
对海外买家而言,租约中的地租条款会直接影响抵押贷款的申请资格以及日后的转售价值。因此,在购买任何租赁产权(Leasehold)房产之前,请务必先由事务律师(Solicitor)进行独立的法律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