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學生租約的法律細則
精選問題
2026年英國學生租約在法律上有何變動?
自2026年5月1日起,固定期限的AST已被廢除,所有私人租賃一律改為無固定期限的週期性租約(APT)。Section 21「無過失」驅逐及提前終止條款不再適用,租客可提前兩個月通知退租,業主每年只可透過Section 13加租一次,預付租金亦以一個月為上限。
在英國為子女或自己簽訂學生租約,如今的法律基礎已截然不同。《2025年租客權利法令》(Renters' Rights Act 2025)自2026年5月1日起改變了多項規則,由租約類型到通知期、加租及預付款項均受影響。無論租約以子女還是您的名義簽署,每一條條款都應放在這套新框架下審視。以下逐項說明現行規定。
2026年英國學生租約在法律上有何變動?自2026年5月1日起,固定期限的AST已被廢除,所有私人租賃一律改為無固定期限的週期性租約(APT)。Section 21「無過失」驅逐及提前終止條款不再適用,租客可提前兩個月通知退租,業主每年只可透過Section 13加租一次,預付租金亦以一個月為上限。
2026年學生租約有何法律變動?
最大的變化在於租約類型:固定期限的Assured Shorthold Tenancy(AST)已被廢除,所有私人租賃由一開始便是無固定期限的週期性租約(Assured Periodic Tenancy)。Section 21「無過失」驅逐及提前終止條款均已失效。
我們在顧問工作中發現,海外家庭仍然習慣期望簽下「12個月固定合約」。但現在租約已沒有固定結束日期;租客可依規定隨時退租,業主則只能憑法定理據申請收回物業。這讓租客得到較強的保障,但也改變了您的規劃方式。
租約類型與必備的書面聲明
在新制度下,租約由第一天起即為週期性租約,沒有固定年期。租約開始前,業主必須向租客提供一份載明主要條款的書面聲明。
這份文件列明租金、繳付週期、雙方責任及物業的維修義務。請緊記,租約涵蓋的不只是租金,還包括維修、保險及公用地方的守則。簽約前請專業人士審閱,可大大減少日後的爭拗。
Optivest提示:最關鍵的條款往往藏在細字印刷的「租客責任」部分。我們的法律支援服務會為您和子女審閱這些條款,並在有需要時代為磋商。
退租、通知及收回物業的規則
在新制度下,租客與業主的權利並不對等。租客在首四個月內不可發出退租通知;其後可提前兩個月以書面通知退租,並須於租金到期日終止租約。因此實際最短租期約為六個月。
業主只能憑法定理據(Section 8)申請收回物業;「無過失」的Section 21已被廢除。以下是與學生最相關的理據。
- 理據(Section 8):Ground 1 · 用途:業主或其家人入住 · 重點:首12個月內不可使用
- 理據(Section 8):Ground 1A · 用途:出售物業 · 重點:首12個月內不可使用
- 理據(Section 8):Ground 8 · 用途:拖欠租金(達指定門檻) · 重點:以欠租為依據
- 理據(Section 8):Ground 4A · 用途:學生HMO,為新學年收回物業 · 重點:須提前4個月通知,6月1日至9月30日;須事先發出書面通知
Ground 4A專為學生租賃而設:在學生屋(至少有三名互不相關住客的HMO)中,業主可援引此理據收回物業,以供新學年使用。但所有租客必須是全日制學生,租約必須事先書面說明可能使用Ground 4A,並須提前四個月發出通知。專為學生興建的宿舍(PBSA)及租予單一學生的獨立單位,則不屬於Ground 4A的適用範圍。
加租:Section 13與Form 4A
租約中舊有的「租金檢討」條款現已無效。業主只可透過法定的Section 13程序加租。
根據該程序,租金每年最多可調整一次,業主須使用Form 4A提前至少兩個月通知,加幅不得超過市場租金。租客若認為建議加幅過高,可向第一層級審裁處(First-tier Tribunal)提出申訴;審裁處不可將租金定於高過業主建議的數額。這讓租客對租金走勢更有預期,亦多一重保障。
Optivest提示:加租往往是學生租賃中被忽略的一環。在我們的管理流程中,我們會跟進Section 13通知,確保您能及時就高於市價的加租要求提出異議。
款項:預付租金、按金及禁止收取的費用
《租客權利法令》明顯減輕了租客的前期負擔。下表概述現行的各項上限。
- 項目:預付租金 · 上限(2026年):最多一個月;簽約前不得收取任何租金
- 項目:按金 · 上限(2026年):年租低於£50k時,最多五星期租金;須存放於租務按金保障計劃(TDP)
- 項目:留位訂金 · 上限(2026年):最多一星期租金
- 項目:行政/背景審查費 · 上限(2026年):禁止收取(Tenant Fees Act 2019)
- 項目:租金競價 · 上限(2026年):禁止接受高於廣告價格的出價
這些規定對海外學生影響尤其直接:沒有擔保人的情況下,「預付6至12個月租金」的做法在私人租賃中已不再合法。加入認可守則的PBSA營運商可豁免預付租金上限,仍可收取全年預付租金。按金須存放於政府認可的計劃(DPS、TDS、MyDeposits),若遇不合理扣減,可免費申請裁決。
業主的責任與須留意的條款
租約同樣對業主設有責任。業主必須提供有效的煤氣安全證書、至少達E級的能源效益證書(EPC)、電力安全報告(EICR),以及運作正常的煙霧及一氧化碳警報器。
有三項條款尤其值得留意。連帶責任:若子女與朋友合租,其中一人欠租,其他人可能須承擔全部欠款。飼養寵物:在新制度下,租客可提出飼養寵物的要求,業主不得無理拒絕。入住物品清單:入住時聘請獨立人士編製清單報告,是防止退還按金時被不合理扣減的最有效方法。
法律免責聲明:本文僅屬一般資訊,並不構成法律意見。《租客權利法令》只適用於英格蘭;蘇格蘭及威爾斯另有其法律。有關您的租約,請諮詢持牌事務律師(Solicitor)。
常見問題
學生租約仍然是固定12個月嗎?
不是。自2026年5月1日起,私人租賃為無固定期限的週期性租約,沒有固定結束日期。租客在首四個月內不可發出退租通知,其後可提前兩個月通知退租,實際最短租期約為六個月。
業主可以在暑假期間驅逐學生嗎?
在學生HMO中,若符合Ground 4A的條件,業主可為新學年收回物業;這須提前四個月通知(於6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終止),並須事先發出書面通知。PBSA及租予單一學生的單位不屬此理據的適用範圍。
租金如何調整?幅度有多大?
業主每年最多可加租一次,須使用Form 4A提前至少兩個月通知,加幅不得高於市場租金。若您認為過高,可向第一層級審裁處提出異議,審裁處不可將租金定於高過建議的數額。
按金與預付款項有何上限?
年租低於£50,000的租約,按金上限為五星期租金,並須存放於認可計劃。預付租金上限為一個月,簽約前不得收取任何租金。留位訂金上限為一星期租金。
地產代理可以收取「行政費」嗎?
不可以。Tenant Fees Act 2019已禁止收取背景審查費或行政費等隱藏收費。只有按金、留位訂金及租金這幾項款項,才可合法要求支付。
哪一項條款風險最高?
在合租租約中,連帶責任最為關鍵:若同住者欠租,您的子女可能須承擔全部欠款。簽約前應就這項範圍磋商並加以限制。
總結及聯絡我們
2026年,學生租約的租客保障大幅增強;然而,無固定期限的結構、新的通知規則及Section 8理據,令逐條細閱租約比以往更為重要。
無論您仍在了解階段,還是已準備簽約,Optivest團隊都可按新法例為您審閱租約。歡迎聯絡我們,或透過WhatsApp查詢。合約事宜可參閱我們的法律支援服務,另有法律流程指南及物業管理服務。
六年來,我們一直從倫敦為海外投資者提供英國物業投資諮詢服務。
